重要资本
申请人须满足二选一的最低财务资源标准:实缴股本不少于港币2,500万元,或拥有不少于等值港币2,500万元的其他财务资源;其他货币须可自由兑换港币或获MA认可。该数额是最低门槛,不等于按储值余额计算的资本比例,也不保证许可;MA可按业务风险、浮存金规模、用户账户数及复杂程度要求更高水平。须把足够资源用于安全、持续经营及有序退出,不可把用户浮存金当作资本。[2][3]
关键人员
申请人董事、行政总裁及控制人须符合适当人选标准;董事及行政总裁(包括替任行政总裁)任职前须获MA同意,持牌人须有行政总裁及至少一名替任行政总裁。管理人员须有合适的任命、适当人选审查、培训和监督制度。HKMA期望高级管理层以及负责财务管理、控制、风险、合规和内部审计的关键人员在香港。评估会关注诚信、经验、判断力、投入时间、财务稳健、监管记录和利益冲突;MA可能安排面谈。[2]
资料状态
现行许可及持续监管制度
一、监管主体与许可制度
二、哪些产品可能属于SVF
三、单一用途及豁免边界
四、申请主体与财务资源
五、关键人员与管治
六、申请文件
七、申请步骤与审批预期
八、控制权变更、股权收购与尽调
九、持续合规与用户资金
持牌人须持续达到资本、适任人员、风险管理和营运准则。浮存金及SVF存款要与公司自有及其他业务资金分开,以适当信托安排保护用户优先权益;账上用户总额应准确对应浮存金,并随时有足够资金和退款分配成本。按请求应尽快全额赎回储值,任何费用须在用户合同中清楚显著披露且应与实际成本相称。[2][3]
浮存金主要用于流动性和赎回保障,不应靠其投资收益作为重要收入来源。将部分资金投向现金或银行存款以外资产,须先获HKMA书面同意并管理投资、市场、集中度和流动性风险。持牌人还要维持AML/CFT、欺诈防控、科技安全、灾备、账簿和记录、合规及内部审计;重大不利事件、违规及未解决对账差异须按要求及时报告。[1][3]
十、牌照边界与责任提示
SVF牌照只解决条例所规管的储值工具业务,不自动批准公司设立、证券或基金活动、支付系统指定或结算会籍、银行业务、税务豁免或其他受规管活动。HKMA许可说明指出,汇款或兑换作为SVF附属服务时可能适用不同安排;应针对实际活动确认是否另受规管,不应据此推断任何兼营都获豁免。[2]
本指南由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拟定,唐上永(唐生)业务经理讲解。我们不是监管机构,内容不是律师针对个案的意见。申请资料与控制安排须按最新法规及HKMA个案要求核验,MA保留独立审批和附加条件权力,不保证获批。
申请步骤
- 先画清产品资金流、发行与收款主体、赎回承诺、商户网络、用户所在地和推广安排,核对是否属于SVF、是否在港发行及是否可能适用条例豁免;不能只凭产品名称自行排除监管。
- 拟申请公司与HKMA SVF Licensing Team作预先沟通,确认申请表、适用指引、申请范围和独立评估安排;如母公司在境外受监管,及早与母公司及其主管机关沟通。
- 建立符合最低准则的治理、资金保障、赎回、AML/CFT、科技和业务连续性安排,完成六个关键领域独立评估,并编制三年业务计划及预测。
- 以规定表格向MA递交申请,提供香港主要营业地点、邮寄及电邮地址,并附齐申请材料;资料不足可能只按草稿处理,MA可书面要求补充资料。
- 配合MA审查、补件、面谈和可能的额外评估;MA满意所有许可准则并可确信获批后仍会持续符合,才可能批出牌照,亦可附加更高资本、浮存金或业务限制条件。
- 仅在牌照生效后按许可范围开展业务,按要求缴费并履行牌照条件及持续报告义务;不得把提出申请、公司注册或与银行合作视作已获SVF授权。
准备文件
- 填写完整的SVF牌照申请表;申请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、邮寄及电邮地址资料。
- 由外部核数师核证的实缴股本报告;申请人所有权架构;机构控制人最新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控制人申请表。
- 高级管理层及员工架构;行政总裁、替任行政总裁及董事申请表;管理人员任命控制制度说明。
- 公司治理及风险管理、浮存金管理、AML/CFT、科技风险、支付安全、业务连续性六项独立评估报告;AML/CFT政策及风险评估报告。
- 浮存金及SVF存款风险政策、程序与投资政策;用户合同及条款、各SVF计划营运规则、参与相关方权利义务合同。
- 覆盖三年的业务计划及经营预测;董事会支持申请的决议;公司章程;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审计年报或财务报表。
- 公司注册证书、股份配发申报表、公司注册处成立表格及商业登记证的核证副本;MA可要求其他资料。
任何拟增持、重组或间接取得持牌人控制权的交易,应在签署交割安排前识别所有直接及间接控制人。HKMA说明中的股东控制人包括持有超过50%投票权的多数控制人,以及持有至少10%至50%投票权的少数控制人;亦包括间接控制人。控制人须符合适当人选要求,MA依法审查拟成为控制人的人并可提出反对;交易方应预先向MA申请/通知并取得所需同意,不应先完成交割再补办。尽调应覆盖最终受益所有权、资金来源与财务能力、诚信及监管记录、集团财务和声誉传染风险、拟收购后的业务计划、牌照条件、浮存金缺口、客户赎回及投诉、AML/CFT与制裁风险、重大事件、IT安全、外包和监管往来。把MA同意及其他必要监管批准列作交割先决条件,并设计不获同意时不交割的安排。[2]
牌照准则在获批后仍持续适用。持牌人须以发行SVF为主要业务,保持按规模和复杂度相称的董事会监督、风险管理、内控、合规与内部审计;维持安全可靠的信息及会计系统、交易记录、审计轨迹、备份和灾备。用户浮存金及SVF存款应与自有资金及其他业务资金隔离,建立有效信托保障(有充分理由时才考虑认可的替代或补充保障),账面用户余额应准确对应浮存金,确保随时足额赎回并留有分配费用资金。不得依赖浮存金投资收益作为主要收入;拟投资现金或银行存款以外资产须先取得HKMA书面同意。依条例和指引及时提交资料,报告重大不利事件、违规及重大未解决对账差异;遵守AML/CFT、用户合同及营运规则,更新控制人、董事及管理人员资料,并报告履约困难及重大变化。[1][2][3]
本指南依据公开官方资料整理,不是香港金管局文件,不构成法律意见、税务意见或对个案的监管判断。HKMA监管网页显示修订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;许可说明为2019年1月版、监管指引为2016年9月版,个别细节应以现行第584章、最新HKMA通告及个别牌照条件核实。资料未能证明固定审批时限,故不作时限承诺。SVF牌照不等同公司注册、银行牌照、基金或投资结构批准、支付系统指定/结算会籍、MSO牌照或税务豁免;任何业务兼营及跨境活动须另作监管分析。获批与否由MA独立决定,不保证获批。署名: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拟定;唐上永(唐生)业务经理讲解。
常见问题
只发行自家商品礼品卡是否需要牌照?
若严格符合单一用途定义,即只用于发行人本身提供的非金钱商品或服务且没有其他付款承诺,通常不属于SVF;若可用于关联商户、转账、兑现金或第三方商品,需重新分析。特定场所豁免还有法定条件和浮存金额度,不能只看卡面名称。[2]
港币2,500万元是不是任何申请的全部资本要求?
不是。它是实缴股本路径的最低门槛,另有等值其他财务资源路径;MA可按风险和业务规模要求更高财务资源。即使达到最低数额,也不代表具备其他许可准则或必获批准。[2][3]
境外钱包可以直接向香港用户开放吗?
不能仅以境外注册地作结论。是否在香港发行会综合推广、网站、充值及客服、用户和防护安排评估。面向香港市场运营前应分析许可要求,不能以网站免责声明作为唯一防线。[2]
买下持牌公司后,牌照会自动随股权转让吗?
股权转让与牌照不是同一件事。成为控制人须符合相关适任要求并遵循MA控制人审查;应先识别10%及以上投票权和间接控制关系,预先申请或通知并取得所需同意,再按监管条件安排交割。[2]


